聯合報 / 記者曾思儒/即時報導
新職籃聯盟P聯盟本周末正式開戰,SBL球團委員會今天先發表聲明,將成立「叛將條款」,SBL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就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禁賽。
SBL球團委員會聲明指出,禁賽條款是球團委員會是10日討論後決議,已行文通知中華籃協和各球團;聲明內文雖沒「明文」指向P聯盟,但內文包括「近年來因各種因似導致某些相關球隊不斷挑釁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規章,跳過秀制度與UBA大專球員簽約、惡意挖角SBL現有球員」等,目標明顯。
SBL委員會聲明,委員會已多次向中華籃協反應挖角問題,至今仍未明確相關規定辦法處理違規現象,經10日討論,做出「SBL所屬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禁賽」決議。
SBL目前共有台啤、裕隆、九太、台銀、璞園5球團,其中璞園也跨足P聯盟,組成桃園領航猿。
SBL五球團今年10月共同成立「SBL球團委員會」,由九太科技董事長沈會承擔任召集人,負責與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溝通相關事務;SBL球團委員會由各球團推出一位代表作為委員,並從中選出一位召集人,沈會承各球團討論後呈召集人,除有效進行與籃協溝通協調工作,也代表球團共同事務的媒體發言。
SBL球團委員會聲明
SBL球團委員會在12月10日經過討論後,行文籃協與各球團,發表聲明如下:
SBL成立十八年以來,各球團為台灣籃壇培育人才、堅持力挺國家中華隊各項賽事及活動、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不遺餘力,各球團以及球員均嚴格遵守主管機關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制定的球員管理辦法、以及相關選秀規定。然近年來因各種因素導致某些相關球隊不斷挑釁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規章,跳過選秀制度與UBA大專球員簽約、惡意挖角SBL現有球員、一再破壞遊戲規則,SBL球團委員會多次向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反應,至今仍未有明確相關規定辦法處理違規現象,經SBL球團委員會今決議,SBL所屬球員、及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三年禁賽,特此通知中華民國籃球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