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Michael Jordan紀錄片《最後一舞》前兩集播出後,有很多人為Scottie Pippen的收入打抱不平。
Larsa發布了Scottie的職業生涯收入,比Michael Jordan高出1600萬美元
隨後Pippen的妻子Larsa Pippen更新了推特,她轉發了媒體Bleacher Report關於Pippen收入的報導,她寫道:「感謝關心,Pippen混得還行。」
Pippen是紀錄片第二集的焦點,這是公牛隊在1997-98賽季三連冠的最後一場比賽,其中電影製作人詳細介紹了Pippen七年,價值1800萬美元的廉價合約是他和球團之間造成矛盾的原因。
但是Pippen在職業生涯中賺了1.092億美元,遠遠超過了Jordan的9,330萬美元。
Jordan在公牛隊的最後兩年裡賺了大部分薪水,在1996-97賽季賺了3014萬美元,在1997-98賽季賺了3314萬美元,大約是當時超巨球員年薪的兩倍。
There are flexes, then there’s Jordan saying “pay me twice as much as any other player” and getting it... twice. pic.twitter.com/0sDnePYcUI
— Dieter Kurtenbach (@dieter) April 20, 2020
儘管在公牛隊時期的收入Jordan是壓倒性的贏過Pippen。
然而,Pippen在離開公牛隊後簽下更大的合約,當時休士頓火箭隊簽下了他一份為期五年,價值6,720萬美元的合約。
與Charles Barkley的一些爭吵導致他在休士頓短暫停留了一個賽季,之後被交易到波特蘭拓荒者隊,在那裡度過了職業生涯的後四年,然後回到公牛隊簽下一筆一千三百萬的合約後退休。
Pippen在聯盟打了18個賽季,而Jordan只打了16個賽季因此薪水高過Jordan是合情合理。
至於Larsa與Pippen有4個孩子,曾經分居,之後又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