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步爭議不管在哪個層級的比賽都很容易見到,尤其是在新規則「第0步」的出現後,讓大家更加難以辨認這球到底是走步還是合法好球,而在光復對上松山的比賽中,陳宏恩一記歐洲步上籃引來熱議,對此官方也提出釋義。
FIBA對於新規收球步的定義:
國際籃協於2017年在規則上做了修改,主要是針對走步的定義及快攻反擊中犯規尺度的縮緊,今天就走步定義的修改與讀者做簡單的討論。
Ⅰ、下球:
【舊制】在接到球無論先踏出哪一隻腳,由先落地那隻腳為軸心腳,必須在軸心腳未離地時下球(運球)。
〖動作分解〗接到球→踏出右腳(第一步)→踏出左腳(第二步)→下球(右腳未離地前)
【新制】放寬了對於軸心腳的定義,當接到球所踏出的第一步並不算為有效步,接到球踏出的第二步才為軸心腳,在軸心腳未離地前下球,便是合法的動作。
〖動作分解〗接到球→踏出右腳(無效步)→踏出左腳(第一步)→踏出右腳(第二步)→下球(左腳未離地前)
Ⅱ、持球:
【舊制】持球時無論先踏出哪一隻腳,由先落地那隻腳為軸心腳,必須在軸心腳未落地時使球離手(傳球、進攻)。
〖動作分解〗持球→踏出右腳(第一步)→踏出左腳(第二步)→傳球、進攻(右腳未落地前)
【新制】持球時踏出的第一步不算有效步,第二步才為軸心腳,在軸心腳未落地前使球離手(傳球、進攻)。
〖動作分解〗持球→踏出右腳(無效步)→踏出左腳(第一步)→踏出右腳(第二步)→傳球、進攻(左腳未落地前)
Ⅲ、跳步(Jump Stopping):
【舊制】跳步又分為單腳跳步和雙腳跳步。
單腳跳步:收球時單腳起跳後以雙腳落地,則雙腳落地後並沒有軸心腳,所以兩隻腳皆是不能移動的狀態。
〖動作分解〗持球→單腳起跳(第一步)→雙腳落地(第二步)→傳球、進攻(雙腳不得移動)
雙腳跳步:以雙腳起跳時在空中持球,則雙腳落地後以先踏出去的腳為自由腳,未移動的腳為軸心腳,自由腳可以做跨步的動作,軸心腳仍保持不動。
〖動作分解〗雙腳起跳在空中持球→雙腳落地(第一步)→跨出左腳或右腳(第二步)→傳球、進攻(軸心腳未落地前)
【新制】
單腳跳步:收球時單腳起跳不算有效步,雙腳落地後才為第一步,再跨一步為自由腳,在軸心腳未落地的情況下傳球或進攻即可。
〖動作分解〗持球→單腳起跳(無效步)→雙腳落地(第一步)→跨出左腳或右腳(第二步)→傳球、進攻(軸心腳未落地前)
雙腳跳步:以雙腳起跳時在空中持球,雙腳落地不算有效步,可以再用單腳起跳後以雙腳落地,則雙腳並無軸心腳,是不能移動的狀態。
〖動作分解〗雙腳起跳在空中持球→雙腳落地(無效步)→單腳起跳(第一步)→雙腳落地(第二步)→傳球、進攻(雙腳不得移動)
不合法的動作:承上所說雖然新規則放寬了走步的條例,收球的第一步為無效步,但無效步不得和軸心腳同隻腳,簡單來說就是收球後不能以單腳連續踩跳兩下,這是違例的情形。
圖片來源: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圖片來源:中華民國籃球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