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爾提克傳奇Larry Bird在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不希望NBA再以自己的名字命名規則。
“我在數年之前知道這件事情,我希望他們能夠在最近一次勞資協議談判時將我的名字去掉。因為當你坐在家裡的時候,有時會無緣無故聽到自己的名字,你會想,'他們在說些什麼?'他們總是會在談論伯德特例和伯德條款。”
Larry Bird特例,一般被稱作“伯德條款”、“鳥權”。當球隊使用這一特例的時候,即使球隊工資已經超過工資上限,球隊仍然可以使用這一特例來和符合“夠資格的、具有NBA經驗的自由球員”(Qu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完成簽約。
來源:clutchpoints